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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安全有新法 新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搜狐 作者:潘友菊 人气: 发布时间:2026-10-28
摘要:(潘友菊) 10月27日上午,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新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召开。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旭斌,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舒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处长胡利平,云南省应急管
(潘友菊)10月27日上午,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新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召开。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旭斌,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舒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处长胡利平,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为宗,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向凯,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管理处处长杨宇高出席发布会,介绍条例修订背景、核心制度内容及贯彻实施安排,并回应媒体提问。

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6年9月18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七章六十四条,为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会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旭斌作主发布。他介绍,《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修订实施。随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落地施行,面对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复杂安全风险,以及各类新业态、新风险不断涌现的新形势,原有条例已难以适配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
 
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条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时,细化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搭建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充分兼顾中小企业经营实际,有效提升法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全省将全面开展分层、分类、分领域普法培训,面向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宣贯解读,推动新规入企、入岗、入心。
 
各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以新条例施行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闭环治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安全治理效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杨宇丹
责编:沈秋
审核:黄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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