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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百日行动|绛县公安交警查处曝光3起酒醉驾违法行为
酒桌贪杯,路上添“悲”
明知不对
却总有些人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
为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减少酒醉驾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绛县公安交警常态化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坚决零容忍、严执法!今日曝光3起酒醉驾交通违法案例。愿全体交通参与者敬畏法律、摒弃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护道路畅通有序!
案例一 2025年11月17日21时18分,民警在涑水大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处查获当事人谢某,经现场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
案例二 2025 年11月17日20时04分许,民警在文公路与南大街交叉口西100 米处查获当事人刘某,经抽取血样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98.4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
案例三 2025年11月17日13时13分许,民警在G241K840+100米处查获当事人吴某某,经抽取血样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19.7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罗雪山,郭宏斌,高永红,王建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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