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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广西宾阳思陇法庭:开启绿色通道 高效结案为农民工解“薪”愁

来源:搜狐 作者:张春梅 郭勇全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3-31
摘要:近日,宾阳县人民法院思陇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判决被告蒙某十日内支付原告陶某劳务工资18910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近日,宾阳县人民法院思陇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判决被告蒙某十日内支付原告陶某劳务工资18910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原告陶某在被告蒙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提供劳务。施工结束后,蒙某向陶某出具工资欠款凭证,刚开始蒙某还回复陶某微信,也偶尔接听陶某电话,后来干脆采取玩失踪的方法,直接把陶某电话、微信拉黑。两年多讨薪无果,原告陶某无奈之下一纸诉讼将蒙某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少文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该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法官当即决定开启绿色通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场立案。随后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迅速组织进行开庭审理。

审理中,被告蒙某一直辩称,其仅欠原告劳务费5400元,但是没有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法庭上,法官与被告蒙某进一步沟通,对其阐明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性,劝导被告要换位思考,理解原告困境并及时支付原告工资。最终,承办法官依据事实证据对该案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原告陶某给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宾阳县人民法院思陇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化解涉民生纠纷,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官提醒】

广大务工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

劳动者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在雇佣他人进行劳动时,雇主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得故意拖欠劳务工资,应按约定及时支付劳务工资。(图文:郭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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