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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峰,河北省泊头市人,甘肃国画院院长,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曾任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秘书长、专职副主席廿余载,多年担任甘肃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中国美协第五次美代会代表,受邀担职国内外数十家美术团体组织机构领导。 美术作品先后廿一次入选(或应邀)参加由中国美协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全国性美展,并在其中获二等奖一次,优秀奖三次。先后两届获得“敦煌文艺奖”以及多次重要奖项。2002年被国家人事部专业人才研究会评为“当代中国画杰出人才”;2005年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授于“优秀人民艺术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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