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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来源: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3-23
摘要: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o.1 申报条件

Declaration conditions

(一)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备浓郁的地方文化特点,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体现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创新创造力。

5.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6.已列入国家、省、市、县非遗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7.以下情况暂不推荐申报:(1)群体性较强的项目,难以确定其代表性传承人的;(2)该项目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3)该项目传承人存在较大争议的。

(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所传承的项目已经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内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申报人需持有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户籍或所在社区开具的常住证明。

3.申报人需熟练掌握其所传承的项目,完整掌握该项目的特殊技能。

4.申报人在该项目领域内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较大影响力。

5.申报人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域内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6.以下情况暂不推荐申报:(1)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2)目前在传承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以及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难以确定其代表性传承人的;(4)在日常传承,展览、展演活动中无故不参加活动,或不按照上级文化部门和保护单位要求履责的传承人。

No.2 申报程序

Declaration procedure

(一)申请单位(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者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由申请单位(个人)自愿提报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乡镇(街道)文化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报告或意见

各乡镇(街道)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单位(个人)的意愿,对本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初选,提出推荐名单,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推荐报告或意见。

(三)评定、公示、公布

根据申报书,由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个人)进行评议,经公示、复核,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No.3 申报材料

Declaration material

(一)申报书

1.电子版:首先由申报单位、申报人提报电子版《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附件1)《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附件2)),请参照第二页填表说明和表格内文字提示,认真、完整的填写,要求表述清晰、文字流畅。

 

 

附件请扫码下载

2.纸质文本:电子版经审核合格后,需提报纸质文本6份。另外,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需提供保护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该项目传承人签字的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申请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书需由项目保护单位盖章,本人需在申请及授权书签字,并提交传承人身份证照片。(二)辅助材料(请仔细阅读下述要求)

1.视频(选交)(1)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3—5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2)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

2.图片(必交)(1)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2)技术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3)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视频和图片应表现遗产项目现状和如何得以传承及其面临的挑战,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视频、图片材料中对遗产项目的说明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3.其他辅助资料(选交)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或链接网页,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此类已出版或发布的文献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No.4 时间要求

Related requirements

各街道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tlyj@rz.shandong.cn,审核通过后将申报书纸质版送至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碧海路与桃花岛一路交叉路口游客服务中心),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段志强

联系电话:0633-7171031

电子邮箱:shtlyj@rz.shandong.c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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