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普法,难在“精准”二字。过去“一张传单发到底、一个喇叭喊到黑”的粗放模式,往往群众不买账、效果打折扣。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司法局樟木司法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乡村实际,探索形成“分时机、分对象、分场合”的“三分法”普法工作法,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百姓生活,走出了一条具有乡土特色的精准普法新路径。
一、分时机:踩准节点,让普法“赶对集”
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其自身节律,普法工作只有顺应这种节律,才能事半功倍。兴国县司法局樟木司法所深入分析辖区群众活动规律,抓住三个“黄金时机”集中发力。
节假日借“人气”。每逢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圩镇人流量剧增。司法所抓住这一窗口期,在圩镇主要路口、农贸市场设立“法治摊位”,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宣传。返乡人员带回来的不仅是行囊,还有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劳动合同怎么签、欠薪怎么追、工伤怎么赔,这些问题在“法治摊位”前都能得到解答。
民俗活动借“热闹”。樟木乡八月民俗唱戏活动是当地群众翘首以盼的文化盛事,十里八乡的乡亲都会赶来。司法所巧妙“搭台唱戏”,在休戏期间上台为群众宣传讲解乡村法律知识,并将法律知识融入现场问答、法治小品等环节,让群众在听戏看戏之余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传统民俗与法治宣传的“联姻”,既聚了人气,又接了地气。

开学季借“课堂”。每年春秋开学季,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法律顾问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开学第一课”。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量身定制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主题课程,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二、分对象:因人施策,让普法“对胃口”
不同群体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同。樟木司法所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五类重点对象精准施策。
领导干部突出“关键少数”。推动乡党委政府建立会前学法制度,每次班子会前安排10分钟集中学习与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制定完善法律顾问授课制度,近年来为乡机关干部、党政班子成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3场次。

老年人突出“防骗维权”。针对农村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维权能力差的特点,重点宣传防养老诈骗、赡养继承、土地承包等法律知识。用方言土话讲案例,把“法言法语”翻译成“乡音土话”,让老年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青少年学生突出“预防保护”。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重点宣传防校园欺凌、防网络沉迷、防毒品侵害等知识,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个体经营户突出“诚信守法”。围绕食品安全、明码标价、劳动合同、税务法规等内容,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立业,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农民工突出“维权保障”。针对欠薪、工伤、劳动合同纠纷等农民工高频法律需求,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劳动仲裁流程、证据保全要点等实用知识,让农民工兄弟遇事找法、维权有路。
三、分场合:因地制宜,让普法“接地气”
普法效果好不好,场合选择很重要。樟木司法所坚持“群众在哪里,普法就跟到哪里”,打造多场景融合普法模式。
圩镇集市“摆摊普法”。利用圩日人流集中的特点,在集市设立固定法治宣传点,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手把手指导法律文书书写。

村组院落“板凳普法”。组织法律顾问、调解员深入村组院落,利用群众晚饭后纳凉聊天的习惯,召开“板凳会”“夜谈会”,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讲法律,在轻松氛围中传递法治声音。
田间地头“流动普法”。春耕秋收时节,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田间地头,利用群众劳作间隙,用随身携带的“法治小喇叭”和宣传折页,开展“十分钟微普法”。
调解现场“以案释法”。将每一次矛盾纠纷调解都作为普法现场,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在调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婚姻家庭矛盾过程中,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解相关法律,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线上线下“融合普法”。建立村组法治微信群,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政策解读;利用公众号发布“每日一法”,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学法。线上广泛覆盖、线下精准触达,构建起“全天候、零距离”的普法网络。
“三分法”普法工作法实施以来,樟木司法所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20余场次,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23%,群众法律咨询量同比增长40%,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下一步,樟木司法所将继续深化“三分法”实践,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让法治之花开遍乡村每个角落,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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