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公安局南坑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因蜜蜂意外死亡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民警与村干部的联合调解下,涉事蜂农与种植大户最终握手言和,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切实护航辖区农业生产秩序。
当日上午,兴国县公安局南坑派出所接到辖区蜂农李某报警求助,称自家养殖的多箱蜜蜂在飞入附近农田采蜜后出现大量死亡,相邻的另外两户蜂农家中也出现蜜蜂批量死亡的情况。李某怀疑蜜蜂死亡是附近种植大户黄某喷施农药所致,双方各执一词、争执激烈,现场矛盾一触即发。

接警后,兴国县南坑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逐一查看蜂箱内死蜂情况、周边蜜源作物及涉事农田,详细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农事作业经过。经现场初步调查核实,种植大户黄某为防治作物病虫害依规喷施农药,但施药前未提前告知周边养蜂农户,导致蜜蜂采蜜后中毒死亡,蜂农因此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双方诉求对立、情绪激动,若处置不及时极有可能引发更大冲突。
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兴国县南坑派出所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源头处置要求,当场联动属地村干部组成联合调解组,在田间地头开展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民警首先安抚双方激动情绪,向当事人说明农田施药保收与蜜蜂授粉增收本是种养互利的农事关系,不存在根本对立。随后民警结合涉农法律法规与乡村邻里情理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农田施药前种植户有义务提前告知周边养蜂户,预留足够的蜜蜂转移防护窗口期;同时蜂农户外放蜂也应主动向村委及周边种植户提前报备,双方均负有农事生产事前沟通的责任。民警还耐心向双方解释了走诉讼鉴定程序耗时较长、会耽误后续农时生产的实际问题,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村干部结合当地乡情民俗从中斡旋协调,既充分考虑蜂农的实际经济损失,也兼顾种植大户的农耕经营难处,经过多轮反复磋商,最终敲定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补偿方案。在多方共同劝导下,涉事双方逐渐放下分歧,自愿签署调解协议,由种植大户对蜂农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两家人当场握手言和。

此次涉农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是兴国县南坑派出所深耕“田间警务”、下沉一线排查调处乡村矛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兴国县公安局持续将警务阵地前移到田间地头,针对辖区种养产业交织的实际情况,提前排查涉农生产隐患,主动联动村组力量就地化解邻里纠纷,从源头减少农事矛盾升级,全力为辖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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