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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凌晨5时20分,安阳市内黄县公安局井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人称,自己钱包里的12400元现金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感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报警人吕某浑身酒气,通过询问吕某,民警了解了事情的经过,10月16日晚上,吕某给第二天外出工作的朋友送行,晚上在饭店吃饭喝酒,一直到10月17日的凌晨1点多才回到家。5点左右的时候,吕某上厕所时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于是赶紧报了警。
民警仔细询问了吕某回来的经过,并对现场进行勘查,由于吕某还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很清楚,且叙述被盗情况与民警发现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有诸多疑点,民警初步判断钱包有可能被吕某随手丢在了哪里,于是民警几人在吕某家以及家门附近一点一点地进行查找,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查找,民警最终在吕某家门口的草丛中找到了丢失的钱包与现金,这时吕某才回想起当时他回到家时拿钥匙开门,把手里一直揣着的钱包随手放在了家门口旁边的砖墙上,不知怎的掉在了地上的草丛里。经现场清点,14200元一分都不少,民警将钱包与现金当场交给吕某,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吕某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一再紧握民警的手表示感谢。(通讯员 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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