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现 区域 天下 访谈 文化 科技 图片 视频 城事 手机版
综合

响水:积极开展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卜谋军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5-31
摘要:响水:积极开展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响水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农村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一是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法治宣
响水:积极开展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响水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农村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一是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从政法各单位抽取精干力量到农村各学校开展宪法、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拒绝校园欺凌、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等法治宣讲进校园系列活动;挑选法律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机关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法治宣讲进校园专家团,负责稿件审核、宣讲指导等工作;各学校发挥班主任、教师的作用,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校园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增加法治宣传趣味性,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在活动中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农村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
      提高农村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法律进校园的重要环节,定期开展农村教师法律知识培训,从师德师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儿童权利、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伤害事件处理流程、危机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明确教师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让青年教师在法律的规范内,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引导教师要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要学会尊重学生的权利、学会正当管理、依法管理,正确处理好教师与家长的关系。
三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新出台的重点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开展教育系统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法治培训,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法治副校长作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光荣而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学校每季度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法治教育集中宣讲,每半年开展法治副校长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法治副校长队伍专业素质。
五是建立法治宣传阵地。
      在农村学校建立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法治宣传内容,使在校学生能够随时学习到法律相关知识;设立校园法治宣传广播站,加大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建设。紧扣农村未成年人需求确定宣讲内容、宣讲形式、贴近实际,提高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与学校日常教学紧密结合,搭建学生便于参与、乐于接受的形式载体,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中提升宣传的渗透力和吸引力。

责任编辑:admin
首页 | 发现 | 区域 | 天下 | 访谈 | 文化 | 科技 | 图片 | 视频 | 城事

Copyright © 2018-2023 江苏源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8053781号-4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2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352]  

聘书查询 | 名家查询 | 电脑版 | 移动版

Powered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