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筚路蓝缕三十年砥砺前行谱新篇 为庆祝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文联、建行扬州分行联合举办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有奖征文和主题书画征集展览活动。 ![]() 内容 1.征文内容紧扣住房公积金“建制30年,喜迎二十大”主题,讲述住房公积金的所见所闻,畅谈住房公积金的切身感受,以小见大真实记录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前后扬州人居巨大变化中的故事,反映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变革、为人民群众安居和幸福而带来获得感等积极向上的感悟体会等。 2.书画作品主要反映人民群众因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幸福感等积极向上的内容,创作题材、手法不限,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时代感。同时,将精选出部分书画作品在“回眸30年,喜迎二十大”主题书画作品展中展出。 要求 (一)征文 1.立足于自己的切身感受,抒发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实现住有所居、圆梦住房的真实情感,以小见大,纪实、记录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前后我市人居方面发生巨大变化中的真人真事和真实情感; 2.文笔流畅优美,文章层次鲜明,角度新颖,具有时代气息; 3.体裁不限,小说、散文、诗歌等均可,字数原则控制在1500字左右(诗歌50行以内); 4.征文作品必须原创,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不得抄袭复制,违者一律取消作者参赛和获奖资格; 5.征文作品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 6.本次征文大赛,邀请有关专家评审进行评审并颁奖; 7.投稿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 (二)书画作品 1.征集对象面向扬州全市广泛征集原创作品,书画爱好者和广大市民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内容要求紧扣住房公积金“建制30年,喜迎二十大”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新意,风格不限。 3.作品规格 (1)书法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为四尺斗方或四尺整张,横式竖式均可。每人限投一件作品,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作品名称。 (2)美术国画作品,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尺寸为四尺斗方或四尺整张,横式竖式均可。每人限投一件作品,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作品名称。 4.本次征集所有作品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展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有推荐、刊发、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时间 征集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25日。 投稿 纸质稿件请当面送达或以挂号信形式寄至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9楼908办公室。所有来稿需标注“公积金征文”、“公积金书画作品”字样,同时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联 系 人:杨粉梅 联系电话:0514-87367770、 18952573166 邮 编:225002 电子邮件:yzzfgjj@126.com。 评奖 1.本次征文活动将邀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组成评审小组,经过初选和评议,最后以投票、隐名编码形式,评出一等奖2-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4-6名,奖金800元;三等奖8-1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宣传品1份。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最终奖项名额设置视稿件类型、数量和质量情况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结果将通过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展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2.本次书画作品征集后,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对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将进行展览。未通过评审的作品,不参加展览,并适时退件。通过评审的作品,将给予收藏费每幅1000元,并颁发收藏证书。结果将通过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展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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